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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要闻

<第759期>会签协作机制!1+1>2协同推进跨区域公益诉讼...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9月7日,叶县检察院与方城县检察院联合会签《关于建立公益诉讼跨区域协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全面推动检察公益诉讼跨区域合作共治,共同助力区域生态环境、文物和文化遗产等司法保护。 签约仪式在方城县检察院举行,平顶山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陶赴京、检察技术信息处副处长赵广召,南阳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协管领导李胜、主任叶炼、副主任刘国兴等莅临现场指导,叶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亚锋,方城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郭潜及相关人员出席签约仪式,方城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屈新建主持。 《意见》立足两地检察机关“地缘相近、山水相连、人缘相近、文化相融”的实际,从明确工作目标、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调配合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确立了五大机制,信息共享和案件线索移送机制、跨区域案件办理协作机制、联合防治协调机制、案件研讨与分析交流协作机制、公益诉讼宣传协作机制,构建起“一盘棋”“一体化”大公益诉讼检察格局。 会议指出,两地检察机关建立跨区域协作机制体现出两地检察机关共担使命、协调共进、协作共赢,这既是两地党委政府高质量发展的统一目标,也是检察工作携手并进的重要意义所在,一定要采取有力的措施,推动协作机制落地见效。 会议强调,一要凝聚共识。充分认识开展跨区域公益诉讼检察协作的重大意义,不折不扣落实公益诉讼跨区域协作机制,进一步深化协作配合,增强工作合力,提高司法办案效率,以更大担当和作为,构筑白鹭湾生态安全屏障,让绿色成为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底色。二要突出重点。围绕当前两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落实监督办案与生态修复并重原则,建立完善“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的生态检察模式,能动履职,强化监管,共同推动两地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创新进步,协同发展。三要强化协作。强化案件协查会商、理论研讨等工作,用好“益心为公”志愿者检察云平台,通过线索举报、咨询听证等实践环节,实现线下需求和线上资源共享,最大限度发挥跨区域协作保护作用,形成推进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楚长城司法保护强大合力,联合打造具有影响力的典型案例,共享成果。 会后,与会人员共同前往白鹭湾实地查看白鹭栖息地生态保护情况及周边水源水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