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导航

队伍建设
-文明建设

叶县检察院迎接省级文明单位复查验收

        11月27日,平顶山市精神文明单位工作验收组到叶县检察院就精神文明单位建设工作进行验收。

        验收组对照2021年度省级文明单位考核标准,实地查看了办公区域宣传栏、12309检察服务中心、机关食堂、文体活动室、荣誉陈列室,并通过查阅相关资料,情况询问等方式对叶县检察院精神文明单位的创建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在文明单位创建验收工作专题汇报会上,赵弘军检察长从思想道德建设、党组织建设、创建活动、文化建设、业务工作、法治宣传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创建工作机制等方面进行了汇报。

        验收组对叶县检察院进一步做好创建工作提出了指导意见。
        叶县检察院将以这次文明单位验收工作为契机,进一步深化和拓展创建工作,抓特色、强亮点、丰富创建载体,全面推动精神文明建设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推动单位文明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