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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移风易俗文明祭扫倡议书

清明节是祭奠逝者、缅怀先人的重要传统节日。为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落实《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大力营造移风易俗、文明祭扫、绿色清明的良好氛围,叶县检察院特向广大干警发出以下倡议。

1.移风易俗,文明祭扫。倡议广大干警从自身做起,自觉摒弃祭祀陋习,积极践行文明祭扫。不在道路、居民区、山林、麦田等公共区域焚烧纸钱、焚香、放炮祭祀,不购买使用封建迷信殡葬用品,自觉遵守殡葬服务场所相关规定,不违规用火,合理安排祭扫时间和祭扫人数,遵守交通法规,杜绝不文明祭扫行为,传播文明祭扫理念,让清明祭扫成为缅怀先辈、传递亲情、传承优良家风家训的重要载体。

2.弘扬新风,绿色祭扫。倡议广大干警积极开展环境保护、绿化美化等专题文明实践活动,养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通过相关活动宣传绿色祭扫,倡导采用鲜花祭扫、召开家庭追思会、集体共祭、踏青遥祭、网络祭祀等低碳环保的方式缅怀亲人,寄托哀思。
3.传承美德,节俭祭扫。倡议广大干警树立节俭意识,从简祭扫、理性祭扫,以节俭的方式缅怀亲人。自觉反对铺张浪费、炫富攀比、大操大办、封建迷信等不良习俗。突出厚养薄葬,大力宣传孝老敬老的传统美德,引导家人对在世老人多尽孝心与关爱,突出缅怀逝者的优秀品质,传承弘扬好家风。

 4.缅怀先烈,牢记历史。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倡议干警在发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继承祭拜先人的传统习俗的同时,不能忘记无数的革命先驱抛头颅、洒热血,用鲜血和生命换来今天繁荣昌盛的祖国,可带领家人到革命烈士陵园、烈士纪念馆等地献花祭扫,缅怀革命先烈,牢记红色历史,珍惜幸福生活,激发爱党爱国热情。各支部可利用党日活动等时机,组织干警开展祭奠先烈活动,常态化推进党史学习教育。

5.党员带头,率先垂范。党员干警要做好模范带头作用,主动宣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监督和劝阻不文明祭扫行为;叶县检察院作为全省文明单位,广大党员干警要发挥好文明示范作用,带动家庭成员、亲朋好友以及乡亲邻居,自觉抵制迷信行为,节俭祭祀。

缅怀先辈、祭奠英烈,贵在慎终追远之心,重在传承中华文明的精华,不在烧纸点香之行。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争做文明祭扫的示范者、低碳环保祭扫的先行者、安全有序祭扫的维护者,用实际行动推动形成社会文明新风尚,展示叶县检察院全省文明单位的良好形象!

 

叶县检察院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