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从省检察院传来消息,在全省检察机关普通犯罪检察“精品案件”暨“十佳法律文书”评选活动中,平顶山市检察机关从激烈竞争中,斩获四项大奖。分别是:
精品案件
叶县人民检察院
郭某某恶势力犯罪集团、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案
十佳法律文书
叶县人民检察院
郭某某恶势力犯罪集团、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案的起诉书
优秀案件
鲁山县人民检察院
谷某某等5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优秀法律文书
鲁山县人民检察院
谷某某等5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的抗诉书
本次评选活动经过前期书面初评、现场展示、评委现场评审,平顶山市检察机关2起案件和2份法律文书,从全省46起参评案件中脱颖而出,进入全省前20,是全省唯一一个获得4项大奖的地市。